透視盈餘

定義與起源

透視盈餘是巴菲特在1990年股東信中提出的概念。它包括伯克希爾報告的經營利潤,加上被投資公司中屬於伯克希爾份額的未分配利潤,減去如果這些利潤分配需繳納的稅款。

核心要義

  • 看穿會計限制:傳統會計只記錄收到的股息,忽略了未分配的利潤
  • 真實的經濟收益:透視盈餘更準確地反映伯克希爾從投資中獲得的總收益
  • 強調留存價值:即使不分紅,被投公司的留存收益也在為伯克希爾創造價值

相關概念

出現的信件

1990年首次提出後,在此後多封信件中報告透視盈餘數據。